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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   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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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

东北大学始建于1923年4月26日,是一所具有爱国主义光荣传统的大学。1928年8月至1937年1月,著名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兼任校长。1949年3月,在东北大学工学院和理学院(部分)的基础上成立沈阳工学院。1950年8月,定名为东北工学院。1993年3月,复名为东北大学。1997年1月,原沈阳黄金学院并入东北大学。1998年9月,划转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在近百年的办学历程中,东北大学始终坚持与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同向同行,形成了“自强不息、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历史上,东北大学师生曾是一二·九运动的主力和先锋,在建设时期,学校先后研发出国内第一台模拟电子计算机、第一台国产CT、第一块超级钢以及钒钛磁铁矿冶炼新技术、钢铁工业节能理论和技术、控轧控冷技术、混合智能优化控制技术等一大批高水平科研成果,兴办了第一个大学科学园,在技术创新、转移和产学研合作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东北大学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辽宁省沈阳市,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校占地总面积2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9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470人,其中专任教师2741人。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海外院士4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18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4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0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0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1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4个。学校设有100多个研究机构,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基地10个。设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3个。 东北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工程学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设有7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现有2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8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和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19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共涵盖16个二级学科。学校充分释放一流学科建设的带动辐射作用,已形成高峰引领、高原支撑、卓越促进、特色牵动,可持续发展的学科建设格局。 东北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学校全日制在校生48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0059人,硕士研究生13212人,博士研究生4176人。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教学理念更新、教学方法研究、培养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以《东北大学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实施方案》《东北大学本科卓越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3)》为标志的人才培养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在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中,学生获奖总数排名全国第一,总评分名列全国第七。“十二五”以来,东北大学共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6项,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1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5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慕课)24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2项,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项。学生获得创新创业竞赛国际大奖637项,国家级奖励2158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1620项,专利524项,共有71家学生创业企业落地。学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保持较高水平。 学校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科研方向,鼓励自由探索,推动协同创新,基础研究水平稳步提高,技术创新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技项目9080项,获各类科技奖励49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和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等国家级奖励23项,省部级一等奖119项;获得国家专利4157项,其中发明专利3445项;被三大检索收录的论文共28924篇。 学校在技术创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比较优势,探索出了一条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实现了学科、人才、科研、产业良性互动发展。学校入选首批教育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试点示范基地和国家发改委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2017-2018年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额在直属高校中排名第5位。学校坚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命健康和交叉科技前沿等领域,推动大学科学园建设,为东北大学服务国民经济建设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奠定了新的重要基础。 学校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先后与37个国家和地区的246所大学、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大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进一步提升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建立了4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每年聘请近600位海外知名专家来校讲学或合作科研;提高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与专业水平,学校积极拓展国家公派、联合培养、交换学习、短期交流、海外实习等海外交流项目,每年派出约700名学生赴海外高校交流学习;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深入合作,切实引入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设有国际合作办学项目3个;不断扩大留学生规模,提高培养质量,现有来自99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类留学生1530人。 面向未来,东北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遵循“教育英才”的办学宗旨,围绕办学目标和定位,坚定地走“创新型、特色化、开放式”发展道路,为建成“在中国新型工业化进程中起引领作用的‘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而不懈努力。 (数据截止日:2020年2月29日)

东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150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我校2020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和结果由各省(区、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类)

2020年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科类为理工类,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机械类(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科试验班(含冶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工科试验班(含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如遇学院、专业(类)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对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改革省(市)公布的2020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报名不分文理。江苏考生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为AB,必测为4C1合格。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系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5月25日。

四、选拔程序

1.初审及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学科研究、社会活动、个人陈述和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6月底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6月底前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五、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需参加相应学院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高校专项招生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东北大学申诉监督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为024-8368739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电话为024-83687318。

2.考生或中学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有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空缺名额概不递补。

3.学校将对录取后的高校专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考生的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819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zs.neu.edu.cn。

八、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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