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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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98
主讲人:招生办负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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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称朝阳师专)有着清晰的历史传承脉络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建校历史可追溯至1960年,时名为朝阳师范专科学校,以后迁变分合,至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重建。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改为现名。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教育、装备制造、矿物、电子信息、生物化工、财经、旅游、文化艺术等多个专业门类,多层次、多形式协调发展的地方性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校园占地854亩,建筑面积21.78万平方米,位于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环境优美,景色宜人。 学校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首要目标,不断调整优化专业布局,确立了“一型两性”(技术技能型、师范性、地方性)的办学定位和“一个巩固两个突出”(巩固师范教育专业集群优势,突出涉工类专业;突出现代服务类专业)的发展布局,坚持深化内涵与拓展外延并重,着力打造优势专业和品牌专业。现设有学院1个,教学系(部)12个。设置高职高专专业33个,其中师范类专业11个、涉工类专业12个,服务类专业10个;设置本科专业10个,其中依托沈阳师范大学开设的专科起点普通本科专业3个,依托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学校开设高中起点四年制普通本科专业7个。高职专业中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品牌示范专业6个,省级高水平特色专业群1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 学校教学设施完备,建有校内实训中心15个,各类实验实训室245个,校外实训基地86个,国家财政支持职业 教育实训基地1个、辽宁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基地1个、对接产业集群省级实训基地2个,同时建有红山文化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教学仪器设备值6976万元,固定资产5.4亿。图书馆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建有现代化的纸质图书、电子图书借阅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纸质藏书58万册,电子图书16.2万册。学校有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科学普及为一体的现代化陈列馆,并于2013年被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科协授予“辽宁省第八批省级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称号。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08人,其中专任教师480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66人,副教授16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80人,“双师型”教师198人。享受国务院津贴1人、省级优秀专家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层次2人、千层次11人,万层次30人。全日制在校生6827人。 学校办学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自1985年以来连续30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自1991年以来连续24年保持了省级花园式单位称号,自1993年以来连续22年保持了省级文明校园称号,自2004年以来连续11年保持了省级绿色学校称号,2008年被国家语委命名为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自2009年先后6次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平安校园。学校党委先后4次被中共辽宁省委命名为先进党委。 学校将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博学致用,敬业乐群”的校训,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职能,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步伐,坚持走教学质量优异、办学特色鲜明、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融合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5.6万平方米(约合833.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3平方米;生师比13.7;专任教师47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79.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495.4元;图书57.7万册,生均图书84.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方面内容,确定各类型招生计划规模。省外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2.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商务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 

为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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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及程序: 

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4000元/生、2500元/生两个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 

无论是贫困生认定工作还是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完全按照个人申请——系(部)评选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校范围公示——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查——发放到学生本人——抽查跟踪矫正、引导等环环相扣、严密严格的规定程序。 

六、录取原则

1.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为105%。 

2.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美术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音乐教育专业在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空中乘务专业报名要求和录取:必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面试和体检,专业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才可以报考该专业;录取时使用高考文化课分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相关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 “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成绩、志愿相同文科参考语文、外语成绩,理科参考数学、外语成绩。 

中职升高职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考办相关文件执行。

6.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教育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绩。 

美术教育、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2+专业加试成绩。 

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加试成绩录取。如再相同参考语文、外语成绩。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1-66816680421-6681658 

传真:0421-6681668 

网址:http://www.cysz.com.cn 

E-mail:mengqq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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