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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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606
主讲人:招生办负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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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确定的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 学院(校)位于沈抚新区旺力街,地处东北振兴“一带五基地”发展核心区域,距辽宁省会沈阳一步之遥,现代化有轨电车、地铁、公交线路四通八达,是融外观设计现代化,内部设施智能化,园林景观生态化的创新型校园。学院占地面积740亩,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是教学、实训于一体功能全面现代化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校)在做强师范教育的同时,依托抚顺石化新城(国家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和沈抚新区(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形成的石油化工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环保设备、生物科技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和石化电力装备、工业机器人、物联网、汽车零部件等产业集群大力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40多家规模企业开展产品研发、项目合作、人才培养、科技攻关等深层次的校企合作。 学院(校)拥有数字化图书馆,100多个现代化校内实验室和实训基地,15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可开展50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学院(校)共设14个教学系部,43个招生专业,以石油化工、建筑工程、机械装备制造、学前教育、小学师范教育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涵盖化工、建筑、师范教育、材料与能源、制造、电子信息、经济管理、艺术、物联网等门类。现有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专业建设带头人2人,省级专业建设带头人5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对接产业集群示范专业3个,省职业教育创新型实训基地8个, 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中央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2个;国家、省级精品课13门。 学院(校)拥有一支以博士和硕士为骨干,以双师素质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聘请清史专家阎崇年等国内知名学者担任客座教授,聘请“全国机械密封大王”赵林源为代表的一批工人技术明星担任学生技能导师,成立了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专家为主体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构建了“政府主导、行业引领、学院推进”的校企合作共建平台,企业全程参与学院(校)教学与管理。以基于工作过程教学改革为基础,采用“工学交替”“订单培养”“以赛带训”等突出职业技能培养的各种教学模式,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成果显著,在全国石油化工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辽宁省汽车技能大赛、辽宁省数控技能、三菱电机杯大赛等赛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 学院(校)与中国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等多所知名大学实现联合办学,为学生提供高职升本科(专升本)、自学考试、奥鹏远程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等本科学习途径。 学院(校)与韩国浦项大学、翰林圣心大学、韩国新罗大学、韩国庆星大学、日本磐城日中友协等开展合作办学,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芬兰、比利时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 学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学院(校)与抚顺石化新城和沈抚新城100余家规模企业签订用人协议。毕业生曾经在中国神华、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中国石化、中冶集团、大连英特尔公司、甲骨文公司、三菱电机、三一重工、北汽福田、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北京京东方、青岛海尔、广州亚宝教育集团、义乌东北商会、大连爱儿坊幼儿园、沈阳六一幼儿园等多家优质企业就业。 学院(校)连续多年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授予辽宁省文明学校、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就业工作创新单位、辽宁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科研先进单位、辽宁省平安校园、辽宁省高校思想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所有专业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外语共同课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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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标准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各级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经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贷款(最高8000元每年),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学院还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每月每生300元。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9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普通类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高职三校生组高职(专科)三校生批实行遵守辽宁省招考委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艺术类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在高职(专科)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体育类在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根据综合分按省投档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除以2加美术专业课成绩(统考)。

音乐类:

进档考生安排专业的录取办法:

1、音乐教育专业

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均达到省招考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分排队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0)+(专业课分×1)

2、音乐表演专业

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均达到省招考委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分排队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0)+(专业课分×1)

音乐教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考生志愿顺序按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并列艺术文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社会体育(舞蹈健身)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制分数以上,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式: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除以5加体育专业课成绩。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8、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53909888

网址:http://www.fvt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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