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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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57
主讲人:招生办负责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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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坐落在我国重工业基地辽宁省省会沈阳市,是一所以服务轨道交通业为特色、以服务装备制造业为主体,全日制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应用性技术服务并重发展的高职院校。2012年,学院经辽宁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学院在六十二年的办学历史中,先后举办过中专、本科和专科教育。多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辽宁省职业教育示范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多次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机器人比赛、“文明风采”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学院占地面积512亩,建筑总面积19.2万平方米。现有皇姑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校区,皇姑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170号和152号,开发区校区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轨道交通工业园十三号路17甲5号。学院设有铁道工程系、机械工程系、数控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文化基础部、体育部共九个教学单位,开设相关专业29个。其中,铁道机车车辆、铁道车辆是原铁道部优秀专业,机电技术应用是辽宁省品牌专业、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计算机及应用、电力机车运用与检修是辽宁省省级中职示范专业。   学院现有全日制中高职在校生4000余人,办学六十余年来,为铁路建设和地方经济的发展输送了5万余名高中级技术和管理人才,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好评。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专业对口率保持在80%以上,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道德素养高、实践能力强、科研水平高、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目前教职员工总计322人,其中专任教师236人,教授7人,副高级职称69人,教师中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115人,多名教师获得“全国模范教师”、“辽宁省优秀专家”、“国家职教名师”、“全路火车头奖章”等荣誉。学校“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到100%,中级以上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100%。   学院图书馆拥有纸质藏书21万册,数字化电子期刊2300万册(篇),电子图书5万册(篇)。校园网络由双核心、双链路的主干万兆的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构成,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均全面覆盖整个校园。建有相关实验、实训室及实训基地43个。学院是辽宁省中小企业技能培训基地。学院内设有辽宁省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初、中、高三个级别22个职业(工种)的职业鉴定资质,每年开展各类职业技能鉴定2000余人次。学院承接沈阳铁路局等多家企业的员工在职学历教育,承接社会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新技术应用培训、社区培训等任务,年培训服务8000余人次。   学院始终坚持以教学质量管理为中心,建立了基于“双闭环控制”原理的学校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全方位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学院牵头组建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教育集团”,成为全国唯一在民政部门注册为民办非企业的职教集团。学院将德育工作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行学生“认识实习”和“3+2”的跨区域合作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政校企”三方合作的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构建以典型的工作任务分析为基础的灵活开放的课程体系,深化以行动为导向的项目教学和分层次教学模式改革,实现职业教育内涵的发展,使得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院推动教学与学生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系统化育人工程,将德育工作融入到教学组织与实施的全过程,实现学生德育工作的“一个融合”和“四个统一”。“服从,肯干,诚信,明礼”成为学生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学生管理工作成为学院办学特色之一。同时,学院是省级教育规划科研基地,目前承担国家、省部级课题二十余项,每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   学院秉承“建校走市场,办学为企业”的优良传统,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以“立德,树人,修业,创新”为校训,注重人文关怀,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了激发潜能、不断进取、共同发展的平台,打造了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于研究、能打硬仗、敢于胜利的学院精神。   展望未来,学院将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加快专业建设发展,构建现代职教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将学院打造成以服务轨道交通业为特色,以服务装备制造业为主体,具有培养模式先进、教学模式创新、办学模式多元、教学内容领先、教师素质优良、管理模式科学、学生择业抢手、校园文化繁荣等多特征的,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内涵与外延建设协同发展的,具有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特征的高水平、示范性、现代化的职业院校。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2万平方米(约合437.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1平方米;生师比17.7;专任教师22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9.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4.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82.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475.9元;图书25.7万册,生均图书58.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除铁道机车专业女生慎报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但考生应该充分考虑到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对毕业生的性别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600101

铁道机车

3

3-8

理工


5000

2

600102

铁道车辆

3

3-8

理工


5000

3

600113

动车组检修技术

3

3-8

理工


5000

4

600601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3

3-8

理工


5000

5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3-8

理工


5000

6

600105

铁道机械化维修技术

3

3-8

理工


5000

7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3

3-8

理工


5000

8

560112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3

3-8

理工


5000

9

560103

数控技术

3

3-8

理工


5000

10

560204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3-8

理工


5000

11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3-8

理工


5000

12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3-8

理工


5000

13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

3

3-8

理工


5000

14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3-8

理工


5000

15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3

3-8

理工


5000

16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8

理工


5000

17

600106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3

3-8

理工


5000

18

600114

高铁综合维修技术

3

3-8

理工


5000

19

600103

铁道供电技术

3

3-8

理工


5000

20

560207

新能源装备技术

3

3-8

理工


5000

21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8

文理兼招


5000

22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3-8

文理兼招


5000

23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3-8

文理兼招


5000

24

600108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3

3-8

文理兼招


5000

25

630903

物流管理

3

3-8

文理兼招


5000

26

600109

铁路物流管理

3

3-8

文理兼招


5000

27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3

3-8

文理兼招


5000

28

610302

移动通信技术

3

3-8

文理兼招


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我校宿费每年800元/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最高4000元/年)等多项奖励政策和措施,凡我校在籍学生均有资格获得奖学金,奖励比例可达到40%。

助学金: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资助学习成绩优秀的困难生完成学业。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投档比例:最高不超过105%(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各招生省(市)自治区的要求进行录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我院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该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

普通类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学院实行无烟校园管理。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454711  62454722

学校网址:http://www.lgz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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